此页面上的内容需要较新版本的 Adobe Flash Player。

获取 Adobe Flash Player

动物及其产品检疫(负责分证检疫)
作者:市畜牧兽医局 来源: 更新时间:2018-1-23 13:30:02

一、办理主体

哈尔滨市动物卫生监督检验所

 

二、办理范围

   平房区

三、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130629修正)(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

2.《黑龙江省动物防疫条例》(20001214通过)(第四条、第二十四条);

3.《动物检疫管理办法》(2010年农业部令第6号)第五条;

4.《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区两级行政审批事项清单的决定》(哈政发法字(201410号)附件1:哈尔滨市本级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第355项。

 

四、办理条件

经检疫合格的动物产品到达目的地,贮藏后需继续调运或者分销的,货主可以向输入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重新申报检疫。输入地县级以上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对符合下列条件的动物产品,出具《动物检疫合格

证明》。

1.提供原始有效《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检疫标志完整,且证物相符;

2.在有关国家标准规定的保质期内,无腐败变质;

3.有健全的出入库登记记录;

4.农业部规定进行必要的实验室疫病检测的,检测结果符合要求。

 

五、申报材料

检疫申报单(窗口领取或网上下载1份)。

 

六、是否收费

 

 

七、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八、定期检验

 

 

九、办理流程

1.现场办理:窗口受理—现场踏查—审批—送达(自取或邮寄)

 2.网上办理:通过登陆

http://www.hrbxzsp.gov.cn/或扫描服务指南旁边二维码进行网上申报;

网上申报(服务告知)—现场踏查(原件核验)—审批—送达(自取或邮寄)。

 

十、服务承诺

1.及时回复、解答相关业务事宜。

2.严格执行限时办结制、首问负责制、“一次告知”等相关制度。

3.开展预约服务,提前介入,全程指导,开通“绿色通道”,特事特办。

 

十一、应用范围

   取得《动物及其产品检疫(分证检疫)》后,方可在许可范围内经营。

 

十二、咨询电话

   窗口总咨询电话:0451-871533331132

   业务咨询电话:0451-871533331133

 

十三、办理地点

   办公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

   窗口位置:二层B区市畜牧兽医局窗口

   可乘坐2.17.21.28.101.103.108.109.115.121.62.82.86路公交车在工人文化宫站下车   

 

十四、投诉电话

       0451-87153800 

 

十五、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3:30——16:30

     周六:

     8:30——11:30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网站声明
主办单位版权所有:bt365亚洲版官网 电话:0451-86772804 邮箱:xmj@haerbin.gov.cn
技术支持:哈尔滨市信息中心 黑ICP备060015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