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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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办理范围
哈尔滨市道里区、道外区、南岗区、香坊区、平房区、松北区,呼兰、阿城、双城由所在区审批。
三、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2013年06月29日修订)(第二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主席令第二十六号)(2013年6月29日修订)(第二十条);
3.《草种管理办法》(2006年农业部令第56号、2013年12月31日修订,2014年4月25日修订)(第十九条、二十条);
4.《黑龙江省草原条例》(2005年8月19日通过)(第三十七条);
5.《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保留和取消行政审批(许可)事项的决定》(2010年省政府令第1号)调查草种经营许可证(行政许可)下放到地(市);
6.《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区两级行政审事项清单的决定》(哈政发法字(2014)10号)附件1:哈尔滨市本级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第354项。
四、办理条件
1.具有繁殖草种的隔离和培育条件;
2.具有无检疫性病虫害的草种生产地点;
3.具有与草种生产相适应的资金、生产、筛选、检验设施;
4.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放的营业执照;
5.具有草种生产和检验的技术人员。
五、申报材料
1.申请表(窗口领取或网上下载1份);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专业生产和检验技术人员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
六、是否收费
否
七、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八、定期检验
无
九、办理流程
1.现场办理:窗口受理—现场踏查—审批—送达(自取或邮寄);
2.网上办理:通过登陆http://www.hrbxzsp.gov.cn/或扫描服务指南旁边二维码进行网上申报;网上申报(服务告知)—现场踏查(原件核验)—审批—送达(自取或邮寄)。
十、服务承诺
1.及时回复、解答相关业务事宜。
2.严格执行限时办结制、首问负责制、“一次告知”等相关制度。
3.开展预约服务,提前介入,全程指导,开通“绿色通道”,特事特办。
十一、应用范围
取得《草种生产许可》后,方可在许可范围内从事草种生产。\
十二、咨询电话
窗口总咨询电话:0451-87153333转1132
业务咨询电话:0451-87153333转1133
十三、办理地点
办公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
窗口位置:二层B区市畜牧兽医局窗口
可乘坐2.17.21.28.101.103.108.109.115.121.62.82.86路公交车在工人文化宫站下车
十四、投诉电话
0451-87153800
十五、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3:30——16:30
周六:
8:30——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