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页面上的内容需要较新版本的 Adobe Flash Player。

获取 Adobe Flash Player

哈尔滨市畜牧兽医系统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实施方案
作者:市畜牧兽医局 来源: 更新时间:2017-5-8 9:56:46

 

各区、县(市)(农林水务)畜牧兽医局,局属事业单位、机关相关处(室):

    为全面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发〔201649号)和2017年哈尔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及近期市安委办下发的《关于印发哈尔滨市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进一步督促生产经营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着力解决安全生产工作“政热企冷”、企业安全监管不严、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提升企业自身安全水平,从源头上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经市畜牧兽医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市畜牧兽医系统生产经营企业积极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为使活动取得实效,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引,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黑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为依据,深入落实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标本兼治、源头管控,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核心,以提高企业安全水平为重点,推动企业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依法依规生产经营,有效控制风险,预防各类事故隐患的发生。

    二、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守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以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控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为目标,通过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有力促进生产经营企业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和义务,提升自主管理水平,为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打下坚实基础。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逐级落实责任,成立市畜牧兽医系统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袁德柱(局长)

            刘金成(党组书记、副局长

    副组长:张冬梅(纪检组长

            范术堂 (副局长)

            张松昌(副局长)

            闫常平(首席兽医官)

            宋燕梅(副巡视员)

    成  员:各涉企相关业务处(室)、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各区、县(市)畜牧兽医主管部门主要领导。

    市畜牧兽医系统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工作组。

    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畜牧兽医系统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的组织、综合协调工作。

    主    任:范术堂(兼)

    副 主 任:李志家(办公室主任)

              刘晓林(安全督查专员)

    工作人员:王  新(办公室副调研员)

    1.畜禽养殖企业工作组。负责组织、实施畜牧养殖重点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

    组    长:张松昌(兼)

    副 组 长:刘延滨(畜牧发展处处长)

    工作人员:常连武(畜牧发展处副调研员)

              孙永文(畜牧发展处副调研员)

              宋宏军(畜牧发展处副调研员)

              尚志强(畜牧发展处副调研员)

    2.饲料草原企业工作组。负责组织、实施饲料、草原重点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

    组    长:宋燕梅(兼)

    副 组 长:陈晓祥 (草原及饲料处处长)

    陈  韬(市草原监理站站长)

    工作人员:赵秀兰(草原及饲料处副处长)

              关睿聪(草原及饲料处副处长)

              陈  (草原及饲料处调研员)

              曾子平(草原及饲料处副调研员)

              关明达(草原及饲料处主任科员)

    3.兽医兽药企业工作组。负责组织、实施兽药、动物诊疗机构重点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

    组    长:闫常平(兼)

    副 组 长:张秀英(兽医兽药处处长)

    穆  良(市动物卫生监督检验所所长)

    工作人员:谭成久(兽医兽药处副处长)

              霍  峰(市兽药饲料监察所副所长)

              于  波(兽医兽药处副调研员)

              林春志(兽医兽药处主任科员)

    4. 畜禽屠宰企业工作组。负责组织、实施畜禽屠宰重点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

    组    长:张松昌(兼)

    副 组 长:刘裕江(畜产品安全及畜禽屠宰监管处处长)

    工作人员:蓝冬滨(市畜禽屠宰稽查大队副大队长)

              曾敬东(畜产品安全及畜禽屠宰监管处副调研员)

              郑  (畜产品安全及畜禽屠宰监管处主任科员)

              王尚奎(畜产品安全及畜禽屠宰监管处主任科员)

              张建基(畜产品安全及畜禽屠宰监管处主任科员)

    5.执法监督工作组。负责畜牧兽医系统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工作的监管执法工作。

    组    长:范术堂(兼)

    副 组 长:刘  (法制处处长)

    工作人员:卢风生(法制处副处长)

          林  (法制处副调研员)

    6.各区、县(市)畜牧兽医系统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区域内畜牧兽医系统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

    组    长:各地区畜牧兽医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

    副 组 长:各地区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分管负责人

    成    员: 各地区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科室、各街道、乡(镇)畜牧中心负责人

    四、工作任务

    (一)多措并举,提高企业安全水平

    1.强化责任落实。畜牧业生产企业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负全面责任,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责任,建立健全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企业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同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主要技术负责人负有安全生产技术决策和指挥权,强化部门安全生产职责。进一步明确企业各层级、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问责问效制度,强化安全责任,督促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职尽责。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董事长、党组织书记、总经理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共同承担领导责任;所有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职责;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配强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专业安全管理人员;定期向董事会、业绩考核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

    2.规范现场管理。监督和指导企业领导作业现场带班制度,制定现场带班计划,并严格组织实施。企业领导要加强作业现场带班管理工作。依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建立科学完善的操作规程,并在一线车间、岗位公示,提示一线员工按规程操作,杜绝违章指挥、违规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定期对作业现场有毒、有害因素进行检测和分析评估,依法配备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按规定发放和佩戴劳动防护用品,防止作业现场职业危害。

    3.开展常态化检查。落实岗位巡检、班组日检、车间周检、厂级月检、特殊时期高危时段检查、重大节假日检查、复工复产前检查等例检制度,明确各类检查的频次、重点和内容。企业要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重大隐患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要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针对高危工艺、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排查确认风险点,确定风险等级,逐一制定管控措施,明确管控层级,落实具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做到“一企一清单”。要针对各风险点,制定隐患排查清单和排查治理制度,明确各部门、各岗位、各设备设施排查范围和要求,做到“一岗一清单”,建立起全员参与、全岗位覆盖、全过程衔接的闭环管理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要实行以安全生产专业人员为主导的安全隐患整改效果评价制度,确保安全隐患治理到位。要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奖励制度,鼓励从业人员积极发现和治理安全隐患。对安全隐患整改不力造成事故的,要依法追究企业和企业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4.开展教育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企业要针对不同岗位特点开展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尤其要加强对中层以上干部、班组长、新员工、转岗员工和临时工等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并注重提高培训质量。要认真组织实施企业“三级”安全教育,并登记建册,不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素质,规范安全生产行为。注重对从业人员的职业卫生培训,加强从业人员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的防范意识,提高防范技能,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护劳动者的健康权益。企业要通过邀请专家授课、观看专题片等多种形式对从业人员进行警示教育。

    5.强化科技支撑。通过采用先进的生产技术、装备和工艺,提升安全生产控制能力和事故防范能力。企业要积极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推进隐患自查自报工作。加强技术保障力量建设,要强化企业技术管理机构安全职能。规范技术管理机构人员配置标准、技术人员资格条件、工作职责和工作制度,建立健全以企业技术负责人为首的生产技术管理体系,强化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技术决策和指挥权。

    6.推进队伍专业化。畜牧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鼓励生产经营单位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生产经营单位要编制科学、操作性强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全员学习,并随着安全生产条件的变化及时调整修订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具备条件的企业,要建立企业应急救援组织,配备专业或兼职救援队伍并及时更新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定期组织全员参与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提高应对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有重大危险且没有专业应急队伍的企业,必须与所在区域的应急机构或临近企业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保障协议,遇有险情,依照协议方案,能立即得到救援。建立完善企业安全生产动态监管及预警预报体系,定期进行安全生产风险分析。发现事故征兆要立即发布预警信息,落实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按规定要求组织应急救援演练。

    7.落实管理制度。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完善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治理、风险源管控、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培训教育、设备管理与使用、现场管理等各种制度,用制度约束人的不安全行为,保证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要进一步强化落实企业安全投入制度,确保企业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包括重大危险源管理、安全隐患整改、安全设施装备、安全生产宣教培训、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以及其他保障安全生产事项的经费。积极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切实发挥保险机构参与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功能。鼓励、引导企业投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落实安全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分析、布置安全生产工作,及时了解掌握企业安全生产情况,解决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问题,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制度,广泛深入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规范企业安全管理、设备设施、作业现场和操作过程,使企业各岗位、各流程始终处于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的可控状态。企业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三同时”等制度。

    (二)加强行业监督指导,推动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

    1.加强监管力量。成立由袁德柱局长、刘金成书记为组长,各相关业务部门及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协调工作。各涉企相关处(室)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

    2.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对安全生产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管执法。实行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一体化监管执法。要监督、指导企业制定执法计划,确定执法主体、方式、程序、频次,执行执法程序规定,依法严格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要创新安全监管执法模式,通过“双随机”、联合执法、委托执法等方式开展严格的行政执法,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3.强化督导检查。涉企监管部门要把工作重点放在指导企业查找问题和落实整改上,注重发现带有普遍性、倾向性问题,有效解决企业历史欠账、先天不足、基础薄弱等问题。开展“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专项执法检查活动。要以 “严、狠、准、细、实”的工作作风,深入企业一线,对主体责任落实好的企业抓好巩固提高,对落实差的企业加强指导,限期组织整改;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要组织专家论证,严格实行挂牌督办,依法进行查处。

    4.落实监管责任。要加强安全生产组织领导力量,切实发挥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巡查考核作用,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明确安全生产责任,认真履行责任清单事项,狠抓落实、解决实际问题。

    5.加强宣传教育。要积极开展企业安全培训专项执法检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培训制度,做到应培尽培。要开展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集中宣讲活动,把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包括实际控制人)、企业安全管理人员作为宣讲重点对象,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中明确规定的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解决不知法、不懂法、不知责、不履责的问题。要开展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活动,通过播放安全生产警示片、讲解安全生产事故案例等形式,让企业尤其是法人明白应当履行的安全生产责任及履行不到位应承担的法律后果。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等主流媒体以及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作用,全方位、立体化宣传“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的重要性、必要性,企业应履行的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的先进典型与经验等。

    6.完善落实制度。要完善落实隐患分级分类挂牌督办制度,挂牌隐患要定整改时限、定整改标准、定整改责任人,要加强重大隐患整改过程的监督检查,对不按期整改隐患的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要严肃追究责任。要规范落实“黑名单制度”,对未按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未保障安全生产投入、未落实职工安全培训、未开展危险危害因素辨识、未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未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重从严处罚、列入“黑名单”并在媒体上曝光。对发生较大安全事故的企业,在依法调查处理的同时,对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警示约谈,并对事故企业安全状况进行评估。要通过督办、通报、联合执法等制度推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取得实效。

    五、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2月末、3月初)。组织召开“畜牧兽医系统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动员会,对活动进行全面安排部署,采取有效措施,动员和组织广大企业积极参与。

    (二)全面实施(3月—11月)。按要求认真组织开展“畜牧兽医系统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各项活动。组织企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各项规定,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完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规章制度,针对发现的问题,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三)开展督查(7月)。局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督查,重点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及企业自查自改情况,并及时上报市安委办。

    (四)典型推进(8月)。由涉企相关处室确定本行业领域内畜牧养殖、屠宰、饲料、兽药等4家企业作为示范企业,坚持典型引路,及时总结经验,通过现场会、经验交流会、观摩学习、通告通报等方式,推广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实效性的做法和经验,以促进活动开展,使所有企业都能改善安全生产环境,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五)评比考核(12月)。1210日前,各工作组要对 “畜牧兽医系统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开展情况及执法检查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形成书面总结,报市“畜牧兽医系统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1230日前,领导小组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考评,对工作措施不力、推动迟缓的单位和部门予以通报批评。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网站声明
主办单位版权所有:bt365亚洲版官网 电话:0451-86772804 邮箱:xmj@haerbin.gov.cn
技术支持:哈尔滨市信息中心 黑ICP备06001585